各分工会:
2015年“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沈阳市科教文卫工会的统一安排,现将沈阳工程学院推选“沈阳五一奖章”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沈阳五一奖章”候选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过区、县(市)、市局级(或相当级别)以上荣誉称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
1.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进沈阳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沈阳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
1.推选人数:全校范围内推选一人(校领导不参评)
2.各分工会于3月7日上午,组织本分工会教职工推选“沈阳五一奖章”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果在11:30前报校工会。校工会对各分工会推荐人选进行汇总。
3.3月7日下午2:30,在行政楼319会议室,召开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由被推选人所在分工会代表介绍被推选人简要事迹,会议将就推选票数比较集中的预备人选进行推荐表决,最终确定一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审批,并在工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4.3月8日,根据推选结果,相关单位组织编写事迹材料,3月9日11:30前报校工会。报送材料包括初审汇总表、500字简要事迹和3000字事迹材料的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春雁
2.联系电话:5155
3.RTX: 1929
沈阳工程学院工会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