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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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会会员信息采集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9日 08:07 作者: 点击量:[]

 

各分工会:  

根据沈阳市总工会要求,2015年,校工会将继续开展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和“工会会员服务龙卡”办理工作,望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现就该项工作的办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办理范围:  

⑴2014年3月31日以后入职的教职工。  

⑵已办理过“工会会员服务龙卡”的教职工,因提供的电子档文件错误或身份证复印件不合格未能办理成功的(见附件,未办理成功的原因是电子版错误的本次不需要提供资料,是证件不合格的,请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其它原因的请提供全套资料)。  

二、需上报的资料  

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和“工会会员服务龙卡”办理工作,需会员提供以下资料:  

⑴《沈阳市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纸质版);  

⑵《会员信息采集表(汇总)》(电子版);  

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2015年3月26日下班前报校工会。  

2.联系人:李春雁  

3.联系电话:5155  

校工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