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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迎春杯”师生书法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13:42 作者: 点击量:[]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紧紧抓住学校美育常展常演实践环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二届大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基础教学部/美育中心联合校团委、校工会共同举办我校“迎春杯”师生书法大赛,向全体师生征集书法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及分组

本次书法大赛参与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教职工

分组:学生组、教工组

二、活动流程及安排

第一阶段:3月15日至 3月31日,校内征集作品。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校内评审。

第二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将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作品向省教育厅推荐。

第四阶段:待上报作品返回后,对师生优秀作品进行展览。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由基础教学部/美育中心协同校团委、校工会组织专业评审团队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优秀奖25%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其中,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到省教育厅参加“辽宁省第二届大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

四、作品要求

1.内容:秉持“继承传统,开拓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时代特征、辽宁特色,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以弘扬爱国爱党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用书法艺术表现形式讲好辽宁故事。提倡自撰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积极向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

2.规格:尺寸为 6 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80cm,宽度不超过 97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 2cm 以内)作品尺寸为 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 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 35cm,长度不超过 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过 40cm,页数不超过 12 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篆刻作品寄印稿 6-12 方,附两枚以上边款,贴在 4 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硬笔书法作品要求:作品须用硬笔工具书写,书写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字体及创作形式不限。

3、认真填报信息表(附件1)和书法大赛承诺书(附件2),在规定报送时间内,将纸质版表格同作品一并上交。

参赛人员、作品名称等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不再更改。

4、作品无需装裱。

五、作品投递方式

学生作品投递地点: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收集后统一报送校团委 (大学生活动中心 105)孙旭生

教师作品投递地点:校工会(校部330室) 李亚平

投递材料:书法作品、附件1、附件2

六、特别注意事项

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

三年内已在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此次不再接受申报。

优秀作品如在省教育厅此次活动中获奖,省教育厅对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参赛作品应为 2023 年 2 月以后创作的作品,每人限报 1 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要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书写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所在班级(或院系)、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

附件:1.辽宁省第二届大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推荐作品信息

2.辽宁省第二届大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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