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流程
1、基层分工会开展活动要有具体方案和书面通知。发放奖励、补助和慰问金(品)时,要审批发放手续齐全,发放的资金(物品)、补助要有签领单,实名制本人签收。
2、报销需要填写《沈阳工程学院原始凭证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审批表中各分工会仅需在经办人一栏签字即可。
3、报销发票各分工会粘到粘贴单上(与学校财务网站上的粘贴单一致)上交给校工会。发票需写清商品明细和数量等信息。
4、发票名头:沈阳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税号:8121 0100 5507 8093 7A
5、发票报销之后款项电汇或者打到公务卡上。
二、报销范围
基层分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教育费、文体活动费和宣传活动费。
1、职工教育费:用于基层分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2、文体活动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基层分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比赛)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集体活动,人均不超过100元,每年不超过2次。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可发放观影券并实名签收。开展春游秋游,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可开支工作餐、交通费和活动费,不可开支景区门票费、导游费等。
举办文体活动期间,组织春游秋游活动时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标准不超过50元,每日不超过100元。
3、宣传活动费:用于基层分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分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三、注意事项
1、校工会回拨给各分工会的年度活动经费按每个会员年均100元计算,回拨经费统计人数以各分工会年初统计人数为准。
2、各分工会开展活动要有全年总体计划和安排,报销各活动经费按照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报销的原则,杜绝年底集中报销的现象。报销金额不超过各分工会应回拨经费限额。